于宁委员建议 完善律师税收征收方式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表示,恢复律师制度30年来,中国律师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律师税收政策及征管方式仍不完善,在一定制度上制约了律师行业发展。
据了解,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规定税务师、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等鉴证类中介机构不得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并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改变已实施多的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的征管方式。
"全国各地律协及律师事务所对此反映较大。"于宁表示,目前全国各地律师事务所普遍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税收征管方式。该方式相对于查账征收而言,操作简便、易于掌握,并且避免了查账征收方式由于缺乏专门的律师行...
2010-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