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平律师:学校应定时安排法制教育课

作者:admin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04-20

车上抢下座位 车下“带刀”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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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4月21日晚上21时许,涂宁在看完电影后乘公交车回校。眼看车上还剩下最后一个座位,正准备坐过去时,座位忽然被另一名小伙子给占住了。涂宁与坐在位子上的洪峰争执起来,双方于是约好第二天晚上8点钟,在京东镇金色航母门口“谈判”解决此事。

  第二天晚上8时30分许,涂宁带着十几名同学来到了谈判地点,因为怕吃亏,涂宁一伙人还带了把西瓜刀、一把砍刀防身。洪峰这边也不示弱,找来了9个同学帮忙。涂宁和洪峰两人在前面谈判,不一会儿,两人就动手打了起来。双方来助阵的同学看着哥们已经“开战”了,立马赶过去帮忙。

  在混乱中,洪峰喊来的同学程启被五六个人围殴。突然,程启感觉自己的肚子一阵刺痛,用手摸了一下,发现肠子居然出来了!程启大喊救命:“不要打了,不要打了,我肠子出来了!”话音刚落,程启发现打自己的人早已逃得没影了。事后,程启等人被同学送往医院抢救。

  近日,检察机关以涂某及同学李某两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批准将其逮捕。涂某系在校学生,在本案中未使用凶器殴打,主观恶性较小,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

  (王震波 万茂文 记者 张思思)

  □ 朗秋说法

  学校应定时安排法制教育课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刘平律师:目前犯罪主体低龄化趋势明显。许多年轻人都因一点小事而大动干戈,做出许多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每个在校青、少年犯罪案件背后,都存在学校、家庭教育的不足之处。

  我个人认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将预防犯罪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每学期安排一定课时的法制教育课,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犯罪教育。应根据在校未成年人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适时进行青春期教育,给予生理、心理上的关心和指导。

  家庭教育的缺陷,也成为在校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之一。有些家长对孩子教育方法失当,养成其专横跋扈、好逸恶劳等习气,使他们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事例屡见不鲜。